老年人成诈骗的重灾区,过半受骗老人怕遭埋怨不愿告诉子女
◆ 诈骗多集中于投资、理财及购买药品、保健品等方面
◆ 52%的老年人因害怕子女埋怨不愿告诉子女
◆ 75%的老人遭侵权后会主动寻求帮助,但遭遇立案难、挽回损失难等问题
◆ 老年人涉众经济犯罪问题,与老龄化社会特质分不开,即老人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和少子化
近年来,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涉众型经济诈骗案件频发,让许多老年人深受其害。
近日,由北京老龄办、致诚公益·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联合发布的《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风险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指出:
针对老年人的此类犯罪主要集中于投资、理财以及购买药品、保健品等方面,
被骗老人经济损失个案最高达300万元,
52%的老年人因害怕子女埋怨不愿告诉子女,
75%的老人遭侵权后会主动寻求帮助,但维权实践中往往遭遇立案难、罪与非罪界定难、挽回损失难等问题。
所谓“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涉及不特定群体、被害者人数众多的金融证券类、传销类、欺诈类经济犯罪,其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
针对老年人的涉众经济犯罪有何特点?人生阅历相对丰富的老年人为何成了被诈骗的高发人群?又该如何保护老年人免于被骗?
投资、理财、保健品,处处有陷阱
▲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案件类型。数据来源于《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风险调研报告》
《报告》显示,针对老年人的经济犯罪和诈骗往往以投资企业、项目等看似“合法”的方式进行。
2016年5月,68岁的何女士和朋友一起与某财富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投资某市电动车有限公司,投资金额共127万元,何女士个人出资15万元,年利率24%,为期一年。事前,何女士和朋友曾一起到电动车有限公司参观考察。但打款后,该财富公司突然“失联”。何女士找到电动车公司后,对方表示没有收到过什么财富公司的投资。
无独有偶。78岁的赵先生,去银行存款时被工作人员推荐购买了理财产品。一份是2013年2月购买的,金额175万元,另一份是同年8月购买,金额85万元,双方约定利息12%。第一年曾收到利息分红,第二年没有收到。后来赵先生找到银行却发现,该理财产品并非银行发售,而是一家理财公司。目前,该理财公司早已易名换地经营。后虽几经协调,但他只陆续收到协调返还的60万元左右。
除了投资企业、购买理财产品被骗外,投资养老和购买各种“神药”“保健品”也是老年人被骗最常见的形式。
83岁的管先生今年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对方自称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来给他发放养老物资的。销售员上门带管先生到昌平一个酒店免费体检服务,而后让管先生购买5000元的福利卡。接着,销售人员又联系管先生说血检结果显示有问题,给他推销保健品。发现情况不对的管先生这时要求退卡,却被拒绝。
《报告》指出,不法分子往往冒用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大医院和各种医学研究机构以及“老龄委”等机构和协会的名义,以送医疗保障、送免费礼物、免费旅游为饵、拉老人听讲座、搞免费体检,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趁机推销保健品、药品或其他商品。
据致诚公益老年维权服务项目负责人刘晓颖律师介绍,2016年7月7日老年法律咨询热线开通以来,三个月间,共接待60岁以上老年人的咨询案件共计935件,其中财产权益纠纷197件,占老年人咨询总量的21%,且以投资理财和保健品为主。
身心脆弱让老年人陷于危险境地
▲老年人被骗集中的年龄段。数据来源于《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被害风险调研报告》
《报告》分析,针对老年人的此类经济犯罪和诈骗,作案方式趋于职业化。涉案公司从过去的小作坊、路边店发展到进高级写字楼注册公司。这类公司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严密、齐全,从而导致老年人辨别难度加大,深陷各种圈套,让他们身体和经济遭受双重打击。
“一开始我以为,能上当受骗的估计都是文化水平不高的。但是,事实上,很多咨询的老年人都是退休职工,其中不乏高知。”参与《报告》调查的律师贾娜说。
老年人为何会成为此类诈骗的重灾区?
犯罪学家汉斯·冯·亨蒂希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曾指出,“老年人握有大多数的累积财富和财富给与权。同时,他们身体虚弱、精神衰弱。财富和身心脆弱的共同作用使得老年人处于危险之中。”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分析:“老年人容易受到欺诈,有两个背景,一是老年人自身受经验、知识、时代变化这些因素的影响,对新近发生的理财问题、欺诈问题了解较少。第二,老年人手中往往有一些积蓄用于养老,这些钱如果受到欺诈,往往导致老年人的生活受到根本性的改变。”
其实,老年人涉众经济犯罪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董永格女士说:“无论欺骗招数如何翻新,之所以能得逞,与老龄化社会特质分不开,那就是老人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和少子化。”
心理学专家肖丽蓉女士分析,从心理学上,老人首先需要归属感。当这种被关怀的需要在家人那里没有得到满足时,推销人员的“温柔以待”就起了作用。“有的推销人员,有时对老人显得比亲儿子、亲闺女更亲切。那种热情和关怀,确实是挺能打动老人。”
肖丽蓉分析,另一种需要,是老人对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我还有用,我还能创造价值。”多数投资被骗的老人多是抱着这样一种心理,中了诈骗分子的圈套。
“作为老年人,他的未来时间不多。他的时间线往往是回忆过去,同时他对死亡有一种焦虑与恐惧,他希望自己依旧是有用的人。而现在的生活和环境,大部分老人,包括所谓的知识分子,其实他各方面的需要是没有地方得到满足的。”她说,这给了无良商人可趁之机。
老年人受骗后维权难
近年来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老年人的维权意识也得到提高,《报告》数据表明,75%的老年人在权利受到侵害后会主动寻求帮助,但立案难、罪与非罪的界定难、挽回损失难等都让老年人的维权实践困难重重。
董永格认为,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民间借贷、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定界限上的分歧和困难。“有些案件确实时间跨度大,涉及人员多,本息金额混杂,当事人阶段性诉求不一,给办案带来很大困难。”
“比如,投资企业类型诈骗,可能是最难被认定‘欺诈’的。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同样认定难度也不小。这两种类型都没有实物交易。实践中,到底是投资失败还是诈骗?很难说。”贾娜律师说:“一旦受骗想追回来太难了,这逼迫我们必须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即怎样提高老年人同样还有我们的普通民众的防骗意识。”
据刘晓颖律师介绍,从2016年5月项目启动开始,她和同事开始编写《老年维权手册》,通过一百个案例“以案释法”,受到老年朋友的欢迎。同时也进行了系列的讲座,针对老年人培训常见的诸如投资理财、养生保健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实务等。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群策群力促进老年人防骗意识提升、从源头上加强金融监管、加快民间金融立法,以求准确把握针对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规律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从而有效防范老年人被骗风险,更加科学有效地治理老年人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
在家庭方面,肖丽蓉提醒家属,要经常和家里的老人保持沟通,多一些关爱,弥补他们情感的缺失和心理需求。
记者丨兰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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